前不久,笔者参加了由西南大学承办的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国培。本次国培,让笔者在专业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也对心理教师的专业成长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在本次培训中,重庆市某区的心理健康教研员在介绍该区的区域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经验时,例举该区有一所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共有4名专职心理教师,但其中有2人因为评职称的需要,还兼任了其他学科的教学。可见,该区并没有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的职称序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评职称还不能对号入座。而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并不少见。
现在,每当学生因为心理健康问题引发悲剧时,各种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呼声就会加强。那么,引进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只是个开端,如何让专业的心理教师立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水平,则显得更为重要。
尽管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也指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但现实中,很多地方并没有真正落实。
即便有些地方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称序列,在目前评聘结合的形势下,即便心理教师自身很优秀,但心理教师能获得的荣誉和业绩,跟其他学科教师相比,竞争力就弱了很多,很难在本校突围。如果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能适当统筹一下,考虑到区域内的心理教师的实际情况,在职称评聘时设立若干专用指标,则能让心理教师避免校内的“不平等竞争”,看到职称评审的希望。
尽管心理健康教育是全体教师的使命,但在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践中,专业心理教师的核心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提高专业水平,专业的心理教师必须要发力。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不能成为口号,优化心理教师的专业成长环境亟须得到重视。(作者刘波,系浙江省宁波市镇海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6年10月1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