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心理危机干预应走向制度化)
刘大山
据本报昨天报道,针对城管执法队伍普遍存在的职业困扰,日前,南京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正式成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家组成的团队,将通过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危机干预救援等,为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心理健康注入正能量。
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很多人不自觉地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在有些职业群体中,心理困扰长期积累、加剧,更有可能转化为心理疾患,因此相应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十分必要。近年来,很多城市、行业已像南京城管一样,针对心理健康、心理问题从无到有建立起干预机制;但如何制度化、常态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香港影视剧中,以下场景经常出现:一次行动后,当事警察被勒令接受心理辅导,然后必须休假若干天。这一幕体现的就是心理干预的制度化,所谓“制度化”,不仅包括咨询评估、应急干预等服务支持,更重要的是与职业本身的工作流程、管理体系结合,对当事人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建议权甚至否决权。这种制度看似不近人情,却是为当事人和公众负责。现实中,忽视心理问题、讳疾忌医者大有人在,因此心理干预机制必须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不能只是锦上添花。
制度化意味着主动作为,及时干预。例如,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提高目标人群的心理抗压能力和减压能力。又如,在警察或城管遭遇严重冲突、医生发生医患纠纷、老师遇到家校矛盾后,必须接受心理辅导。人的负面情绪、心理问题是慢慢累积的,也许一次过激事件影响不大,但稻草一根根压上,终有一天会压垮骆驼,只有及时疏导,让身心得到调节,让压力得以释放,当事人才能以良好的状态重返工作岗位。
制度化也意味着常态化和专业化。除了依靠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的专家团队外,一些更容易遭遇心理困扰的行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心理干预队伍,培养自己的心理辅导服务人员。同时,将心理素质作为一个重要的培训、考核指标,贯彻整个职业生涯。目前,我国各行业的心理干预建设都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以立法或行业条例来保障相关机制的建立及刚性执行,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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