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医生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
隆昌县检察院通报近年隆昌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呼吁建立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
2014 年,内江市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过失致人死亡案时,首次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对批准逮捕的刘某某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这是该院自2013年成立未成年人检查科以来的一次创新举措,并且延续了下来。
10月12日,在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通报会暨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领导公布了近年来隆昌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分析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号召参会单位加强合作,建立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
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
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常斌介绍说,2012年,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7件54人,2013年办理24件37人,2014年办理30件35人,2015年1?9月办理15件19人,占全部公诉案件的10.2%,从近几年数据对比及同期数据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再犯罪危险不容忽视。
通过对近几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及所办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进行分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倾向。有些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准备充分、手段老练、分工明确、组织周密,犯罪手段已类似于成年人犯罪。
从近4年的数据来看,未成年人涉嫌最多的罪名分别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这5种犯罪占全部受理案件人数的88.6%。而网吧及涉毒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近八成。
引入心理咨询感化涉罪未成年人
2014年,未满18岁的刘某某在体育场活动时,因为过失,导致其表弟死亡,刘某某心理背负沉重的愧疚感。了解情况后,隆昌县检察院首次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对提请批准逮捕的刘某某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并在亲情会见过程中邀请心理医生一起参与会见,缓解了刘某某心理上产生的压力,使其能够正确面对和反思自己的行为。
隆昌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李晓燕介绍,为了尽最大努力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他们还首次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拟作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启动不公开听证程序,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同时也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创新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目前已办理2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其中2人已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放检察建议书呼吁社会帮教预防
由于未成年人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意识不成熟不健全,极易被外界不良的信息所影响,从而远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社会帮教是对走上歧途未成年人的一次修正、一次净化。
对此,隆昌县检察院检察长魏勇呼吁建立社会化帮扶体系,希望司法机关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教育等机关和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加强联系和配合,整合社会力量,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建立起社会化帮教预防组织,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会上,隆昌县检察院还向参加会议的隆昌县关工委、共青团隆昌县委、隆昌县文体广新局、隆昌县教育局等单位发放了检察建议书。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黄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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