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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上午,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罗某故意伤害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开庭。由于被告人罗某案发时还未成年,为了帮助其打开心理症结,从而意识到错误并改过自新,该院启动了心理辅导机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庭审,为案件“把脉”“会诊”。
该案主审法官梁霞娜告诉记者,这是该院首次对未成年案件启用心理辅导机制,针对失足少年的特殊情况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开庭前,她去看守所探望被告人时了解到,罗某犯罪时刚上初二,尚未满16岁。在社会青年前来闹事时,罗某年轻气盛,为朋友讲义气,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对方捅致重伤。
在与罗某见面时,主审法官发现他并不认为自己犯了多大的错,其骨子里散发出的狂傲之气,让人感觉到他毫无真心悔过之意。为了帮助其改过自新,主审法官决定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为了进一步了解被告人的有关情况,主审法官梁霞娜和心理咨询师韦菲艳不顾山路曲折,到罗某所在的村子,向村委干部及其亲属了解他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以及监护教育等。村里人表示,罗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疏于教导,但是他平日里很听话,是个好孩子。其父母也表示,小孩曾经跟他们说过有社会闲散人员找他们收“保护费”的事,但当时并没怎么注意。主审法官和心理咨询师了解这些情况后,更加相信罗某“犯事”只是一时冲动。
开庭审理时,心理咨询师韦菲艳受邀列席少年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观察罗某在庭审中的一言一行,对被告人有了进一步了解。庭审结束后,韦菲艳带罗某到法院用鲜花和壁画精心装饰的心理疏导室。温馨的气氛让罗某放下了心中的戒备和抵触情绪,敞开心扉和心理咨询师沟通交流。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交流,罗某从开始发泄心中的怒气,渐渐意识到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给双方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并作出了深刻的反省。见其心结已经解开,韦菲艳进一步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引导罗某对自己的未来树立信心,同时要注意谨慎交友。
事后,韦菲艳表示,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往往会因为交友不慎或者一时冲动而发生冲突,甚至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忍一时风平浪静”,她希望年轻人在遇到矛盾冲突时能够让自己冷静下来,多忍让一下,从而避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记者付华周 通讯员陈杰)
(来源:来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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