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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9日电(记者张和平)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少年庭引入心理咨询师,创建“圆桌审判”形式审判失足少年,逐步探索出一条心理矫治未成年被告人的新路。
被告人小江(化名)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在瓯北街道某厂务工。2012年8月,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诉至永嘉法院。但是,他置身的审判现场没有森严、紧张的气氛,也没有神情肃穆的法官和检察官,取而代之的是温情脉脉的圆桌“课堂”及和蔼的“师长”。
庭审中,法官、检察官、小江及小江父亲围桌而坐,氛围就像在上一堂“人生教育课”。庭审初期,小江除自愿认罪外,对其他问题则是选择逃避,闭口不言,而在主审法官、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父亲的共同疏导教育下,小江开始直视自己的问题。审理过程中,心理咨询师从不同的角度对小江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心理疏导,找出小江自身的亮点,帮助其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并教其如何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效地克制冲动,引导其今后在生活中谨慎择友。
在这个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的“圆桌审判”中,法庭也让涉案未成年人有机会与父亲面对面情感交流,与心理咨询师敞开心扉谈心。这种平和的氛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增强其改过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打死我也不会跟他们一起了。人总要为自己做错的事情付出一定的代价,所以我甘于接受处罚。”庭审快结束时,年幼的小江声泪俱下,深深悔罪。
永嘉县法院少年庭自今年5月成立以来,共开展“圆桌审判”12次,审判对象18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少年庭副庭长谷曼青认为,未成年人在心理上还不成熟,普通的法庭审判形式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而引入心理咨询师、通过“圆桌审判”形式审理案件,可较大程度舒缓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为失足少年闭塞已久的情感大坝打开一个可释放的缺口。同时,对法院深化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根源和预防方法,审判案件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有效挽救也产生积极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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