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一岑(1894~1977),江西省万载县人。历任南京中央大学、上海暨南大学、蓝田国立师范学院、广州中山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1934年曾编译《苏俄新兴心理学》,该书是中国最早介绍苏联心理学的译著之一。
郭一岑教授在批判西方现代心理学派别在立足点上的二元论与机械唯物论的通病后,高瞻远瞩地指出:1.“心理学必须是新哲学的”(即辩证唯物主义);2.“心理学必须是人类的”,强调人类作为和动物行为不仅量上的差异,是有本质之不同;3.“心理学必须是社会的”,(1)人类的行为是随社会而发展,(2)社会关系决定人类的行为,同时我们对于人类作为的考察不可忽略了他的历史性。
郭一岑根据以上的研究原则,极力主张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社会科学。他认为人的心理意识是在人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它反映了社会,同时又作用于社会,它反映了自然,同时又作用于自然,因而影响于社会的生产。这显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而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他坚持认为,人脑不只是一块纯粹的自然物质,而是社会性的实体;在研究人脑的反映机能时决不能脱离人的社会生活条件。
郭一岑的主要论著:《遗觉之研究》)(1930)、《内分泌研究对于心理学的关系》(1930)、《生理的欲求》(1935)、《从人的心理实质看心理学的科学性质》(1959)、《批判詹姆斯的自然主义》(1962)、《批判格式塔心理学的自然观》(196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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