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不健全,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也决定了其易于改造、可塑性强等特点。心理咨询,运用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未成年人人格测验,综合心理咨询的其他方法,完全切合未成年人保护的需要。 通过心理咨询能够矫正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平衡的情况、及时疏堵 ,杜绝准犯罪心理的产生。有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宗旨。
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严重不良行(危害社会,尚不构成犯罪)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危害社会的行为。 实践中,未进入侦查、审判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一般不通报他们的所在学校、单位、社区或相关青少年保护团体,不良行为问题一部分在孩子的成长中消化掉,一部分隐身在孩子今后的岁月的折磨中,一部分在孩子成长中累积后爆发。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预示对涉罪未成年人“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模式的进一步深化。但该模式有单纯强调被害人的物质、精神修复或社会秩序的修复,忽视了给部分未成年人形成花钱买刑、司法有价等负面影响。因此,一味注重未成年人的行为矫正而忽略其思想、心智的教育、不能全面实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这些罪错未成年人既是危害者也是受害者。 部分司法管辖空白,部分社会、 家庭教育不足,无相应措施及方法跟进,为部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留下了较大的空间、也不利于部分未成年人及时获得社会的帮助健康成长,有失未成年人保护、挽救的宗旨。心理咨询可以在涉罪未成年侦查、 审判及对其教育、感化、挽救中运用,也可以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中运用,能够贯穿衔接少年司法制度全过程。心理咨询不应局限于涉罪未成年人,可以延伸到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及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家庭教育中,在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的帮助下,不歧视罪错未成年人人,尊重他们,用真诚共情的态度,运用参与性技术、影响性技术,采用阳性强化法、合理情绪疗法、人格测验等心理咨询方法达到矫治不良行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防止重新犯罪有巨大的作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钟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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